專利與商標訊息Patent & Trademark Information



臺灣及國外專利商標訊息
國別 類別 專用期限 備註
臺灣 發明 20年  
新型 10年  
設計 12年  
商標 10年 採註冊主義。
中國 發明 20年  
新型 10年  
設計 10年  
商標 10年 採註冊主義。
日本 發明 20年  
新型 10年  
設計 20年  
商標 10年 採註冊主義。
美國 發明 20年  
設計 14年 核准後無須繳納年費。
商標 10年 採使用主義。
英國 發明 20年  
設計 25年  
歐盟 發明 20年 共38個會員國。(阿爾巴尼亞;奧地利;比利時;保加利亞;瑞士;塞普勒斯;捷克;德國;丹麥;愛沙尼亞;西班牙;芬蘭;英國;希臘;克羅埃西亞;匈牙利;愛爾蘭;冰島;義大利;列支敦斯登;立陶宛;盧森堡;拉脫維亞;摩納哥;馬其頓;馬爾他;荷蘭;挪威;波蘭;葡萄牙;羅馬尼亞;塞爾維亞;瑞典;斯洛維尼亞;斯洛伐克;聖馬利諾;土耳其;法國。)
商標 10年 商標註冊即同時享有28國保護。